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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不合法,公司必需提供员工已打印或是可打印的工资条明细。可以要求发放工资明细。如果无法协商,可以到当地劳动监察大队去投诉。
2、我国《工资支付暂行条例》第6条规定:用人单位可委托银行代发工资。用人单位必须书面记录支付劳动者工资的数额、时间、领取者的姓名以及签字,并保存两年以上备查。用人单位在支付工资时应向劳动者提供一份其个人的工资清单。
3、工资条是员工所在单位定期给员工反映工资的凭证。工资条应该是企业发给员工本月工资的明细,是员工清楚了解自己收入的一种较好形式。一旦发生纠纷,工资条可以作为员工在这个公司的收入证明及明细证明,也能监督企业是否按时发放工资,是一种凭证。
4、工资支付的项目,一般包括计时工资、计件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延长工作时间的工资报酬以及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但劳动者的以下劳动收入不属于工资范围:
5、(1)单位支付给劳动者个人的社会保险福利费用,如丧葬抚恤救济费、生活困难补助费、计划生育补贴等;
6、(2)劳动保护方面的费用,如用人单位支付给劳动者的工作服、解毒剂、清凉饮料费用等;
7、(3)按规定未列入工资总额的各种劳动报酬及其它劳动收入,如根据国家规定发放的创造发明奖、国家星火奖、自然科学奖、科学技术进步奖、合理化建议和技术改进奖、中华技能大奖等,以及稿费、讲课费、翻译费等。
8、工资支付的时间和要求:我国工资支付的法律规章明确规定,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劳动者在法定休假日和婚丧假期间以及依法参加社会活动期间,用人单位应当依法支付工资。
9、工资应当按月支付,是指按照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的日期支付工资。如遇节假日或休息日,则应提前在最近的工作日支付。工资至少每月支付一次,对于实行小时工资制和周工资制的人员,工资也可以按日或周发放。
10、对完成一次性临时劳动或某项具体工作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应按有关协议或合同规定在其完成劳动任务后即支付工资。
11、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工资支付
1、用人单位发放工资应当提供工资条,不提供工资条属于违法行为。可向劳动监察投诉,由劳动监察责令改正。
2、第六条用人单位应将工资支付给劳动者本人。劳动者本人因故不能领取工资时,可由其亲属或委托他人代领。
3、用人单位必须书面记录支付劳动者工资的数额、时间、领取者的姓名以及签字,并保存两年以上备查。用人单位在支付工资时应向劳动者提供一份其个人的工资清单。
4、第七条工资必须在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的日期支付。如遇节假日或休息日,则应提前在最近的工作日支付。工资至少每月支付一次,实行周、日、小时工资制的可按周、日、小时支付工资。
5、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6、第四十七条用人单位根据本单位的生产经营特点和经济效益,依法自主确定本单位的工资分配方式和工资水平。
7、第四十八条国家实行最低工资保障制度。最低工资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报国务院备案。
8、用人单位支付劳动者的工资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
9、第四十九条确定和调整最低工资标准应当综合参考下列因素:
10、(一)劳动者本人及平均赡养人口的最低生活费用;
11、(五)地区之间经济发展水平的差异。
12、第五十条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的工资。
13、第五十一条劳动者在法定休假日和婚丧假期间以及依法参加社会活动期间,用人单位应当依法支付工资。
14、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工资支付暂行规定
工资条是企业发给员工本月工资的明细,能让员工清楚了解自己的收入构成。一旦发生纠纷,工资条可以作为员工在这个公司的收入证明及其他明细证明,还能够监督企业及时发放工资。《劳动法》规定,员工对于企业规定的工资分配方案,享有知情权和监督权,也就是说员工有权知道自己的福利和工资构成。因此,企业不提供工资条是一种侵权行为。《工资支付暂行规定》中规定:用人单位可以委托银行代发工资。用人单位必须书面记录支付劳动者工资的数额、时间、领取者的姓名以及签字,并保存两年以上备查。用人单位支付工资时应向劳动者提供一份其个人的工资清单。如果用人单位不发工资条或者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因工资支付发生劳动争议的,当事人可依法向劳动争议仲裁机关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综上可知,用人单位不发工资条的不会涉嫌违法,但是会对劳动者构成侵权。如果劳动者需要了解自己的工资条内容的话,可以要求单位提供。
1、公司不发工资条是违法的,用人单位应当发放一张工资单给劳动者,并要求劳动者签字确认。去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举报,对于用人单位有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报酬行为的,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分别责令限期支付劳动者的工资报酬、劳动者工资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差额或者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
2、工资条不仅能反映员工每月工资总额,还能判断是否低于最低工资标准,企业有没有在工资中扣除员工的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住房公积金以及个人所得税。同时个人所得税的征收是以一定的工资起点为标准,工资条也能显示单位是否按劳动合同规定的时间发放工资,这些都在工资条中能够得到体现。一旦发生劳动争议,工资条可以作为劳动仲裁的重要证据。用人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分别责令限期支付劳动者的工资报酬、劳动者工资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差额或者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照应付金额50%以上1倍以下的标准计算,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一)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报酬的;(二)支付劳动者的工资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三)解除劳动合同未依法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的。用人单位应该发工资条以作为发放工作的凭证,并让劳动者在工资条上签字。
3、《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六条用人单位应将工资支付给劳动者本人。劳动者本人因故不能领取工资时,可由其亲属或委托他人代领。用人单位可委托银行代发工资。用人单位必须书面记录支付劳动者工资的数额、时间、领取者的姓名以及签字,并保存两年以上备查。用人单位在支付工资时应向劳动者提供一份其个人的工资清单。
1、工资条不一定必须发放。公司是否一定要发工资条,目前没有法律强制要求公司方必须出具工资条,公司也可以根据自身管理模式,而对员工当事人以外的其他人的工资进行保密。但是员工有权利要求公司提供其个人的工资明细,公司也有如实告知的义务。
2、法律依据:《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六条
用人单位应将工资支付给劳动者本人。劳动者本人因故不能领取工资时,可由其亲属或委托他人代领。
用人单位必须书面记录支付劳动者工资的数额、时间、领取者的姓名以及签字,并保存两年以上备查。用人单位在支付工资时应向劳动者提供一份其个人的工资清单。
对完成一次性临时劳动或某项具体工作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应按有关协议或合同规定在其完成劳动任务后即支付工资。
3、看是否符合当地最低工资标准;
1、公司不给工资条不合法。用人单位应当发放一张工资单给劳动者,并要求劳动者签字确认。工资条也叫工资表,是员工所在单位定期给员工反映工资的纸条,但并不是所有单位都给员工工资条,有的单位会将工资的各项明细表发给员工,但是有的单位是没有的。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五十条
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的工资。
确定和调整最低工资标准应当综合参考下列因素:
(一)劳动者本人及平均赡养人口的最低生活费用;
(五)地区之间经济发展水平的差异。
1、劳动者可以到当地劳动局劳动监察投诉;
2、可以到当地劳动局申请仲裁,要求支付工资。如果未签订劳动合同,可以要求支付未签订劳动合同的双倍工资。如果是以拖欠工资提出的解除劳动关系,还可以要求支付经济补偿金。